针对欺诈骗保等医保领域失信问题,江北区医疗保障局坚持“制度+执法”双管齐下,制定《宁波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宁波市江北区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波市江北区“医保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宁波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江北区防范和打击医疗保障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联动工作制度>的通知》和《江北区医疗保障局局领导联系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制度》等,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种医保违规行为。2023年以来开展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30家,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治理)共追回违规基金18.5万元,行政罚款2.58万元,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起到了很大的警示作用。同时,不断加强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努力构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