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一标一评”考核,规范代理行为。二是严格实施评标专家“一标一评”考核,进一步规范“评定分离”项目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促使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优缺点、风险进行详细评审并出具书面意见。三是以重大项目、异常项目、施工类“评定分离”项目等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标后评估,评估结果与招投标活动主体的动态管理、信用体系建设挂钩。四是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评标专家选聘、开评标现场等招投标全过程的日常监管;五是加大对政府采购、国企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其他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强交易文件合规性检查,强化开评标现场监管,规范进场交易行为,制止打击交易活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