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业务难题、规范招标代理市场行为,促进招投标监管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一个良性互动。一是出台《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服务评价暂行办法》,建立代理机构诚信管理机制。在市级统一的评价办法基础上,按“一标一评”逐项进行评价打分,重在考评招标代理规范化专业化,且将扣分通报在交易门户网站、交易大厅、电子交易系统晾晒出来,形成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中的一部分,为全区招标人自行选择优质代理机构提供重要参考,倒逼代理机构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数字化应用信息更透明。将全区代理机构及代理人员形成进场人员备案登记表,收集代理人员在职企业、社保缴纳、市建筑市场信息等个人信息,支持动态更新,全区各级交易监管人员可实时查询,杜绝一人身兼多个同类公司职位的“作坊式”、“外包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