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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启动
http://jbxww.cnnb.com.cn  22-09-22 09:48 】 【打印

  9月16日,记者从全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动员部署会获悉,2023年江北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已经启动,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2月25日。本次参保所属医保待遇享受周期为2023年1至12月,共12个月。

  据悉,今年医保参保缴费与之前发生了一些变化,其中,新宁波人可以持居住证参保。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2023年度起,不是我市户籍的新宁波人只需要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就可以参加宁波的城乡居民医保,并与本市户籍同类参保人员享有同等的医保待遇。特别考虑到0-6个月新生儿无法及时取得有效居住证的实际情况,只需要父母一方参加宁波职工医保满一年,且待遇正常的,就可以由父母持户口本、新生儿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父母的有效居住证,为新生儿参保。

  同时,今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模式也有重大变化,对于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群体手续更加简化:年度集中参保启动前已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在年度集中参保期间完成缴费后,2023年1月1日起即可正常享受待遇。但医保工作人员也特别提醒:参保身份发生变化或户籍信息有变化的人员,仍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如原以婴幼儿身份参保的,因满6周岁、入学等原因应转变为中小学生或其他未成年人,以其他未成年人身份参保的,因满19周岁应转变为成年居民,大市范围内跨区(县、市)户籍迁移应按新户籍地参保等等。

  根据国家医保局文件要求,今年我市对城乡居民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30元,个人缴费也在原来基础上,同步增加30元。不同群体的参保缴费标准分别为:成年居民780元,6周岁以下婴幼儿630元,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290元,大学生180元。目前全国医保系统已经实现联网互通,因此参保人只能选择一地参保,不能在居住地和户籍地重复参保,否则就会影响医保待遇正常享受。

  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该局将通过多渠道持续加强宣传,通过发放缴费流程宣传单和现场讲解的方式,向居民普及医保参缴方式和政策,督促居民按时缴纳医保,做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做到应保尽保,让每一位居民都能享受到普惠医疗保障待遇。

稿源 编辑:江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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