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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生态部门实施处罚激励“清单化”推动企业诚信守法
http://jbxww.cnnb.com.cn  22-06-23 11:05 】 【打印

  “这次‘免罚’的执法方式非常人性化,今后一定严格企业管理,提升守法合规意识。”近日,当得知可以不用行政处罚时,宁波明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友东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据了解,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执法人员日前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应当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经调查,该公司需要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且是初次被发现,在现场指正后,已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符合《宁波市生态环境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规定,因此可以免于处罚。”生态环境江北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但是,如果该公司再次出现此类行为,则不具免罚资格,将依法行政处罚。

  “‘有所罚,有所不罚’,在法律的框架内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容错空间,能够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及经营者自觉诚信守法。”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制度,他们对建设项目管理、水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排污许可管理、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公开和台账管理等7个方面18类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企业不予处罚。截至目前,江北共发现符合《清单》范围的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企业18家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8份。

  除“首次不罚”外,对于环境管理水平高、环境评价信用好、资源要素产效高的企业,江北还实行“无事不扰”政策,将它们优先纳入正面清单管理,非必要不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由企业自行核查、自证整改。据了解,自去年正面清单管理制度试点以来,江北会同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辖区内20多家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开展了“体检式”帮扶指导,共指出79个问题,除少量正在有序推进整改外,目前其余已基本完成整改。

  为推动各项助企惠企措施落地见效,江北还持续深耕擦亮“生态环境议事厅”服务品牌,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集市”“生态环境大讲堂”“企业环保咨询日”等助企惠企系统活动,充分发挥好环保管家作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环保托管服务。

稿源 编辑:江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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