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加快推动浙江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2018年6月29日,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加快推动浙江高质量发展。
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
质量提升是再造浙江新优势和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质量工作作为深化落实“八八战略”的重要举措,以“三强一制造”为抓手,扎实有力推进各项工作,初步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质量变革新格局。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品牌培育的市场化改革,构建“品字标浙江制造”区域公共品牌制度体系,成为践行“中国制造2025”的浙江亮点;率先在全国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把标准化融入“最多跑一次”改革、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一体化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各个领域,为全国标准化改革创新提供了浙江样板;率先在全国出台《浙江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 — 2019年)》,构建省级质量形势分析指标体系……一系列走在前列的创新和务实之举,推进了我省全面质量提升,连续三年在国务院对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获得最高等次A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总数全国第一。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浙江要如何认识质量发展,把握质量工作的要求和趋势?我们看到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质量发展大政方针的实际行动。去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党的十九大又进一步提出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等。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的必然要求。当前,我省经济发展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期,下一步如何引领产业提升质量、走向中高端,尤为迫切和重要,任务也更为艰巨。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只有让老百姓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生活才会有安全感、幸福感,我们要更努力实现产品和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品质”需要。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就是浙江践行、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具体措施,它对激发质量工作体系内在动力,推动我省质量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有重要助推作用,也是对浙江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解答。
加速构建质量新优势
《实施意见》在《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紧贴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更高的目标定位,更系统、整体地谋划全省质量发展,政策举措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浙江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今后我省质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一)认真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指导意见》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对质量工作的部署要求。
《实施意见》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力争将每项中心工作中的质量元素提炼出来,并以此为切入口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展现了浙江特点和特色,政策举措更具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在主攻方向、提出问题着眼点和解决问题着力点等方面都充分结合了浙江实际,体现了浙江特色。提升举措主要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高水平对外开放、创新驱动、数字化转型等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展开,充分体现了质量元素对中心工作的助推作用。一是重点在产业、区域、产品、工程、服务、生态六个领域提出了四大任务:围绕新旧动能转换提升产业发展质量,突出“四大建设”提升区域发展质量,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二是围绕在改革、开放、创新、转型、品牌、企业、人才七个方面提出了质量提升七大措施: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质量提升;以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带动质量提升;以全面创新驱动质量提升;以数字化转型推动质量提升;联动打造“品字标”区域品牌和企业个体品牌;发挥企业质量提升主力军作用;加大质量人才教育培养力度。三是两个方面保障措施:基础保障,提出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和健全质量发展制度;组织领导,提出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构建质量共治格局和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
(三)设置了阶段性奋斗目标,充分体现了“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和新使命。
《实施意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为基础,鲜明提出“2019”和“2022”两阶段目标。2022年目标是在全面完成《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的奋斗目标,确保我省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第一阶段目标:到2019年,《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通过加强标准、质量、品牌、公共服务、质量技术基础、制度等“六大供给”,重点实施八大万亿产业、十大传统产业等“六大质量提升工程”,在制造业质量竞争指数,规上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培育省政府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企业数,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数等指标有实质性提升。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水平全面提升,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优势不断巩固加强,质量总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第二阶段目标:到2022年,通过“六大供给”和“六大质量提升工程”的强力推进,设区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成为中国标杆品牌和国际知名品牌,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显著增强、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大幅提升,综合质量竞争力明显提高,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新时代浙江发展的质量新优势加速构建,浙江成为质量和创新合力驱动高质量发展的示范省、排头兵。
打出质量提升特色组合拳
《实施意见》是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各行各业、各企各人做出的最有力、最集中的质量提升行动总动员,作为行动纲领,主要回答了“提升什么、如何提升、如何保障提升”等问题。
(一)六个领域四大提升任务
在主攻方向上,《实施意见》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四大建设”、提升市场竞争力,以及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等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提出了提升产业、区域、产品、工程、服务和生态六大质量的重点任务。既契合了中央要求,又根据我省作为“两山理论”发源地,增加了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目标,体现了浙江特色。
一是围绕新旧动能转换提升产业发展质量。通过优势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四新经济”(指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领发展,厚植产业发展新优势,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有效提升产业发展质量。重点推动消费品制造领域、原材料制造领域、机械装备及零部件制造领域产业质量提升,促进优势产业加快升级,倒逼落后产能加速出清。深化“互联网+”“机器人+”“标准化+”行动,重点围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节能环保产业、重量级未来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提升质量水平。到2022年,通过改造提升形成10个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超500亿元的优势传统制造业和若干经典产业,传统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业态新模式发展水平全国领先,浙江成为全国新动能培育先行区。
二是突出“四大建设”提升区域发展质量。通过加快环杭州湾、大花园、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城市服务等标准体系建设,以标准引领提升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质量。到2022年,浙江大湾区成为全国现代化建设先行区,基本建成省域1小时、市域1小时、城区1小时的交通圈,杭州、宁波、温州、金义四大都市区成为浙江经济增长极。
三是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借助浙江打造“一带一路”建设枢纽和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努力塑造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的大好时机,全面有效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通过“丽水山耕”等培育,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消费品标准提升工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全面有效提升我省农产品、食品、药品等消费品和工业品质量;通过建立健全“浙江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等,全面有效提升我省土木、建筑、交通等领域的工程质量;通过深化各类服务业改革试点,打造具有全国引领示范作用的“浙江服务”样板,推动浙江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质量的全面有效提升。到2022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6%,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新增鲁班奖等国家优质工程奖30项以上,新增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3个以上;全省服务质量综合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借助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聚焦气、水、土、废等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建设的方方面面,扎实推进浙江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通过“美丽浙江”“绿色浙江”“生态浙江”的有效建设,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有效提升。
(二)质量提升七大措施
《实施意见》主要举措在原有加强标准、质量、品牌等“六大供给”,和实施八大万亿产业、十大传统产业等“六大质量提升工程”基础上,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化转型、“四大建设”等省委省政府最新部署和要求,系统、整体、全方位谋划质量发展,从改革、开放、创新、转型、品牌、企业、人才等七个角度提出了七大主要提升举措。
一是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质量提升。坚持以标准化引领权力运行业务流程规范化,加快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再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公共服务质量、效率提升。通过在企业投资、商事登记、智慧监管、行政执法等领域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标准全覆盖,在公共交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为老、文化体育、行政便民、信息化、平安浙江等领域全面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提升等工作,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二是以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带动质量提升。新时代对外开放必然伴随着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输出。借助浙江全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枢纽的建设,通过加强标准互认国际合作,在数字经济、信息经济等新经济和我省重点优势产业领域制定实施一批国际先进标准,促进标准“软联通”,全面提升标准话语权。通过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为浙江企业和产品走向国际国内市场提供“通行证”和“信用证”,促进浙江外贸从大进大出向优进优出转变。通过实施品质浙货行销天下工程和“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工作计划,打造布局全球、内外联动的外贸跨境服务体系,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
三是以全面创新驱动质量提升。通过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等各方面创新在提质增效升级中的驱动和引领作用,不断激发企业质量提升的活力与动力。借助之江实验室、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大科学装置、名校大院等科技能力突破工程和科创平台建设工程的推进,推进创新引领亩均效益行动,加强技术、管理、制造方式、商业模式等创新,加快亩均效益提档升级,推进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发展、质量提升深度融合。
四是以数字化转型推动质量提升。通过积极培育发展新动能,把新动能产业打造成为质量提升的领跑者。借助浙江全力推进经济、政府、社会数字化转型,把数字经济作为“一号工程”和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发展高地的契机,大力发展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业,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把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动能产业打造成为质量提升的领跑者。
五是联动打造“品字标”区域品牌和企业个体品牌。通过打造省政府质量奖、“品字标”系列品牌等,健全“品字标”品牌制度体系,将“品字标”品牌由制造业拓展到服务、农产、工程、生态全领域,打造全省统一的“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通过引导企业围绕消费需求打造品牌,制定品牌战略,加强品牌培育和运营,切实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到2022年,力争实现中国质量奖零的突破,制定实施“浙江制造”标准3000个,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2000家。
六是发挥企业质量提升主力军作用。企业是质量的主体和源头,提升质量归根到底要靠企业。通过突出管理引领,积极推广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现代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管理升级,打造百年老店。通过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最严格的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形成逐级倒逼、责任明确的质量安全责任链条。
七是加大质量人才教育培养力度。推动质量提升,人才是关键,必须充分发挥好质量发展中“人”这一核心要素的作用。借助大力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和培养一批高水平浙江工匠的契机,积极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全球化视野的高素质浙商企业家,激发企业家推动质量创新的活力。通过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和全民质量意识。
全面落实质量提升行动
《实施意见》出台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就是抓落实、抓推进,确保意见内容落地生根,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主要将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加强质量提升的统筹协调。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任务、重点行业,推动相关部门、行业、区域制定质量提升行动的具体意见和举措,形成以《实施意见》为核心的“浙江1+N”质量提升行动体系。
二是大力宣传,形成质量提升的浓厚氛围。围绕《实施意见》的落实,广泛开展宣贯工作,全面开展质量提升工作,在全省掀起关心关注质量提升的舆论热潮。
三是改革创新,努力破除质量提升的瓶颈。加强质量技术基础能级建设,破除质量提升的政策制度瓶颈和基础瓶颈;找准影响产品、产业、行业质量提升的技术瓶颈、管理瓶颈,依靠技术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组织攻克一批关键共性、关键质量技术。
“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对于浙江来说,《实施意见》的颁布和实施,可以预见到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将会不断提升,多元主体的质量共治会成为质量治理的主流趋势,质量管理和质量教育将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全方位质量将有“量”的提升和“质”的飞跃,必将为我省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奠定坚实质量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