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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患铸安”在行动
http://jbxww.cnnb.com.cn  18-06-20 08:57 】 【打印

  编者按: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区安监局以领导带队、全员参与、两级联动、直插一线的高频次执法检查形式,开展“铸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时段实施精准监管执法。近半年来,区安监部门依法严惩了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治理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铸安”专项执法行动初见成效

  日前,区安监部门“铸安行动”第二组执法人员来到宁波市庄桥异形材料冷拉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厂生产车间管理混乱,盐酸使用场所不符合要求。为了保证现场作业环境的安全,执法人员当场开具《现场检查记录》及《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该盐酸使用设备暂时停止生产,待整改完成通过复查后方可恢复生产,并书面通知该企业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询问。经过调查,该厂因违反有关规定,被立案查处。

  为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区安监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执法力量集中到安全生产监管的难点盲点中。今年1月以来,区安监局强化全区社会化协作每周排查结果应用,全面开展“铸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对存在安全隐患,严格督促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对存在严重安全的工业企业实行执法“零容忍”。

  数据显示,在今年三月份结束的“铸安一号”行动中,区安监局检查小微企业(场所)74家,共发现隐患441条,责令限期整改72家,暂时停产整顿4家,立案处罚42起,事前处罚28家。而目前正在开展的“铸安二号”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将于本月底完成。截至5月底,已对32家小微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其中责令限期整改28家,暂时停产整顿4家,拟立案处罚32家,立案(拟立案)率100%。

  同时,区安监局积极依托社会化服务查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也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7年以来,区安监局积极推广“安全专家问诊把脉”服务,建立了一支涵盖10余个行业领域的10名社会化服务专家队伍对辖区工业企业进行地毯式“安全体检”。针对查处的生产安全隐患,由专家开具“服务单”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由专家按片区建立“企业安全交流群”,在线解答各种安全问题,形成了时时普法学法的氛围。对安全生产条件差、整改不及时、被行政处罚的企业,也由专家将相关情况作反面教材发至微信群交流,以达到警示作用。

  区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具有较强综合协调功能和专业化、社会化、精细化特色的无缝隙安全监管新模式,有效破解中小微企业安全监管的实际难题。今年以来,该10名社会化服务专家共检查排查工业企业1766家,发现隐患14128条,其中排查小微企业过半,均由街道进行督促整改,形成闭环。未闭环整改的企业,由街道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安监局进行执法检查,1至5月共上报执法检查小微企业104家。

  同时,区安监局针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使用、存储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今年1月,在庄桥街道孔家村查获规格不一的疑似危险化学品共计17桶;今年4月在庄桥街道童家村暂扣规格为8kg/桶的疑似危险化学品110桶;今年5月,联合街道依法取缔甬江常洪大酒店停车场私设加油点,及时消除隐患。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一直以来都是监管的重点难点,也是事故易发、多发点。本着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目标,区安监局以“铸安”行动为载体,打响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战。

  为防范各类涉氨事故发生,区安监局在对全区进行全覆盖排摸的基础上,确定了辖区18家企业为涉氨制冷企业。今年年初,联合街道关停冷库2家,转冷媒1家;从3月开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以宁波江北利亨四六八食品有限公司、浙江陆龙兄弟食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作为试点,从重大危险源确认,氨机房设备安装、防爆和联动,各类报警装置设置、应急情况处置等方面,对我区另15家涉氨制冷企业进行无死角整治,全面提升涉案企业安全防护水平。对查出的问题应改则改,该罚则罚,当关则关。

  对于涉粉企业的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区安监局联合街道安监所力量,结合社会化服务专家对全区可燃爆粉尘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截至5月,共排摸出机械行业可燃爆粉尘11家,轻工行业可燃爆粉尘21家,纺织行业可燃爆粉尘3家,有色行业可燃爆粉尘2家,其他行业可燃爆粉尘28家。针对可燃爆粉尘企业,特别是小木材加工企业安全隐患多、作业环境差的现状,区安监局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挤压规范一批,整治提升一批”的要求,采用说理与执法并存,整改与处罚同行的手段,加大综合执法力量,促成宁慈公路沿线,马径村地块自动搬离1家,关闭1家。

  此外,区安监局还积极发挥安全生产执法部门优势。今年以来,区安监局紧紧围绕我区提升区域能级这一主线,通过参与“五水共治”“低小散”整治等区级层面行动,用尽用足执法形式,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并举;并牢牢以解决实际隐患为目的,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现象,除依法使用行政罚款等手段,发挥案例曝光、诚信制约等多种手段,借平台、借力量,集中对中小微企业依法监管执法,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产业结构转化、能级提升、淘汰落后产能,有力提升了区域安全等级。

  安全在我心

  “无证上岗”很危险我区两家企业被行政处罚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日前,区安监部门对我区两家企业开出“罚单”。这两家企业是宁波江北海壬橡塑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恒安车厢制造有限公司,分别被处以罚款10000元。

  按照“铸安”专项执法行动统一部署要求,区安监部门执法人员会同辖区安监所对宁波江北海壬橡塑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正在车间进行电焊操作的该企业员工詹某无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宁波江北恒安车厢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同样发现正在车间进行电焊作业的该企业员工李某无特种作业操作证。

  以上两家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结合《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对两家公司分别作出了10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据悉,自今年“铸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区安监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作出6次行政处罚。

  把好安全关企业须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目前,虽然有许多企业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有效操作证上岗当作“性命攸关”的事来认真对待,但也有相当数量的企业为了节省培训支出或急需弥补特种岗位需求而无视“持证上岗”这一铁律,侥幸用工,维持生产,陷入培训率明显下降的困境。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情况呢?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意识的缺失,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的缺失。

  区安监局工作人员介绍,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不仅须持证上岗,还必须定期复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于企业来说,特种作业涉及的危险因素是最多的,在管理上需要关注人、物、环境的各类动态隐患,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往往是最难控制的,所以把好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资格关,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更好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增加了多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了生产安全事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方面的处罚力度,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如果您从事以下岗位,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曝光台

  1、宁波凯撒弗仑家具有限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疏散出口畅通案,处罚款人民币7500元。

  2、宁波市江北顶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案,处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

  3、宁波市江北海达化工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案,处罚款人民币12000元。

  4、宁波市江北慈城陈家桥烟酒商行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将烟花爆竹进行售卖案,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并没收已查扣的47箱烟花爆竹。

  5、宁波市庄桥异形材料冷拉厂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案,处罚款人民币7500元。

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向企业人员宣传急救知识
开展安全生产演练
稿源 编辑:江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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