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走进江北 >> 江北概况 | 江北名人 | 千年古县城 | 百年老外滩 | 名刹保国寺
新闻热线:87668489
稿件传真:87666163
E-mail:
newjb@vip.sina.com
newjb2003@yahoo.com.cn
首页 | 江北新闻 | 热点专题 | 宁波新闻 | 媒体看江北 | 魅力江北 | 文化旅游 | 网络政务 | 一线传真 |
您当前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江北新闻网  >  新闻现场
江北开出首张城市绿地内违法停车罚单
http://jbxww.cnnb.com.cn  18-03-22 09:34 】 【打印

  近日,江北区城管执法队员在巡逻时发现,包括一辆白色宝马在内的部分车辆,停在环城北路与湖西路交界处(日湖中心对面)的城市绿地上,这违反了新颁布的《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执法队员现场开出《协助调查通知书》,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当事人,于七日内接受询问。据悉,这也是自3月1日新《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实行以来,江北区开出的首批违反该条例的罚单。

  “我是来处理违法停车损坏城市绿化地的事……我听明白了,车子确实停在绿地上。”3月7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询问笔录,确认其违法停车损坏城市绿地的行为属实。为方便履行送达程序,工作人员按照非接触性执法理念,要求对方签订《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由于该案件当事人是第一次产生该项违法行为,被从轻处罚人民币350元。

  “日湖公园是市重点管养公园,附近的配套绿地也是提升公园质量的一部分。我们在巡查中发现有些游客为了贪图方便,会将车停上绿地,导致绿化损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勤中队队员告诉记者,他们在发现违法行为后,会要求当事人及时来中队配合调查,但为了避免出现因当事人故意逃避出现的不履行等消极行为,中队也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非接触性执法等手段,督促案件履行到位。

  新《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损害城市绿地,其中第三项明确禁止在绿地内挖土取石、堆放物品、停放车辆、倾倒废弃物、野炊。对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相较普通违停而言,罚则更为严厉。

  同时,新《条例》还规定,对于“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及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等损害城市绿地的行为的,处造价一至二倍罚款”等条款,进一步增加了违法成本。

稿源 编辑:江北新闻网
[ 我要投搞 | 进入论坛 | 打印该页 | 后退 | 关闭窗口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主办: 江北区委宣传部 网络支持: 江北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