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下午,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瑜主持。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对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确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和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大会表决和选举;通过大会选举和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监票人名单;提出大会选举和区政府实事项目投票表决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会议还分别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江北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江北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以上决议草案将提请各代表团酝酿、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