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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张昊桦 |
日前,我区出台《江北区重点文化项目扶持及人才奖励暂行办法》,引起多方关注。该政策将分别给予重点文化项目和人才,最高可达240万元和90万元的扶持补助。这是江北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抢机遇、抢项目、抢人才”号召,继2016年出台每年5000万元的文化时尚产业扶持资金政策之后,在建设“文化强区”方面出台的又一项高含金量政策。
“本次出台的暂行办法,将进一步完善江北区文化领域政策架构,进一步敞开大门,加速吸引并扶持一批文化类大项目、好项目以及优秀人才集聚。”区文化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该暂行办法将对符合江北“文化强区”发展方向,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具有较大带动作用,自带项目、资金、技术、技艺或研究成果落户,具有创新引领性的特色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并且综合考量项目投资额、贡献度、影响力和社会效应等指标,分为一类、二类、三类项目,分别给予每年不超过8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补助,期限三年,最高补助可达240万元。
对经宣传文化部门市级及以上主管单位部门认定的文化人才,区重点文化项目带头人,区文化项目所需相关文化人才,将综合人才职务、职称、成就、荣誉、区域贡献等指标,分为领军型、骨干型、专业型人才,分别给予每年不超过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期限三年,最高补助可达90万元。
与其他一次性补贴的扶持政策不同,本次出台的暂行办法重培育、重跟进、重成效。“三年的扶持时间是根据文化产业起步慢、培育期长的特点决定的,文化项目和人才发展不会一蹴而就,需要一定的成长过程。”区文化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江北将对获评的重点文化项目和人才每年进行评估和动态跟进,在资金、资源、宣传推介等方面给予持续的支持,为其提供一个稳定优质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