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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失业保险政策实行城乡一体化
http://jbxww.cnnb.com.cn  18-01-04 10:59 】 【打印

  近日,记者从区人社局获得最新消息,为了贯彻《社会保险法》,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浙江省财政厅、浙江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失业保险政策城乡一体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统一城乡失业保险政策。意味着我区农民合同制职工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据介绍,在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上,职工个人不分户籍,统一按照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对于失业保险待遇及申领方面,2018年1月1日起,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后与城镇职工同等程序申领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2018年1月1日起,停止申领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关于失业保险金期限计算上,城乡政策统一后,农民合同制职工原本人不缴费的,单位为其缴费的时间按50%计算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时间,与之后的实际缴费时间合并计算为其累计缴费时间。余数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与以后的实际缴费时间累计计算领金期限。折算或累计后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举个例子,比如李某在2018年1月1日前以农民合同制职工身份参保缴费13个月,城乡一体化后,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6个月,折算方法为:13个月×50%+6个月=12.5个月。李某折算后的缴费时间为13个月。

  区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与以往不同的是,农村户籍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参加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和地域限制将取消。农民合同制职工与城镇户籍人员一样,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也就是说领取失业金期间城乡都可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减免。具体操作是,自2018年1月1日起,新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可携带《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身份证到失业登记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参保手续。同时农民合同制职工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还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促进再就业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文件明确规定,城乡一体化后,原以农民合同制职工身份参保缴费的人员,是不能按照城镇职工标准补缴之前的失业保险费的。

稿源 编辑:江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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