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江北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计划;指导全区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2、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指导全区日常性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协调重大主题活动,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等。
3、负责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区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安排;指导区直各单位和街道(镇)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干部和群众在职理论学习;指导开展基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正确把握新闻舆论导向,加强对内对外新闻报道工作;确定各个时期宣传报道的指导思想和报道要点,组织协调全区重大宣传报道活动;负责全区外宣工作,研究制定对外宣传计划和项目;扎实开展网络舆论和监督管理。
5、指导组织企业、农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总结和探索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做法,树立各种典型;承担江北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政工职称的评审、报送工作。
6、组织开展“五个一工程”建设;组织开展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扶植地方民间文化,推动各类特色文化创建;加强艺术教育培训,组建各类文艺队伍;研究制定对外文化交流计划,指导开展全区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指导。
7、指导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负责申报各级别文物保护单位;指导抓好农村“六个一”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
8、负责宣传系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宣传部本级、新闻中心、文联决算。(新闻中心、文联财务不独立)
二、XX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XX局2015年收入决算2028.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28.62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XX局2015年支出决算2028.6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24.1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23.06万元、农林水支出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3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70.9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4.9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区委宣传部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2028.6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2028.62万元。
(四)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区委宣传部2015年一般公共决算当年财政拨款2028.62万元,具体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95.24万元,主要用于宣传部行政人员工资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28.9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部事业人员工资支出等;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731.66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城市暨“两大行动”、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文化志愿者建设、文化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文联日常工作等;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款)出版发行(项)417.13万元,主要用于新江北运行、江北新闻网运行、外宣品制作、舆情监控平台建设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74.27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文化发展、文化产业发展等;
6、农林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0.98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文明创建等;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0.3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经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区委宣传部2015年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675.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0.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口径)
区委宣传部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25.5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27万元,共计4批次合计4人次,比上一年增涨74.1%,增涨的主要原因是由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控制。主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66万元,公务接待38批、422人次,比上一年减幅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开支公务接待费,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兄弟部门调研、考察、文化产业招商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因此无此项开支费用。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15年现有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63万元,比上年减幅1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支付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决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决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决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是决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决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决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5. X(款)XX(项):指……(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