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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宁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http://jbxww.cnnb.com.cn  16-10-20 08:27 】 【打印

  10月19日下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代市长唐一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宁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会议强调,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保障全市水生态安全。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环境保护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也不断加大,但是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加剧,人民群众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的愿望更加迫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精神要求,我市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编制了《宁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到2017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我市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有: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发展绿色化,加强水资源保护和节约,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增强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环保科技支撑,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和责任落实,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会议强调,出台《宁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一项具体工作,也是“五水共治”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一步,要制定出台具体、深入、管用的分行动计划,把“五水共治”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固化下来,使之长效化、常态化。要坚持标本兼治、防治并重、城乡统筹、陆海联动,实施全过程监管、全体系治理,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坚持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严格执法监管;坚持齐抓共管,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治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为建设美丽宁波、创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编辑 江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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