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品质新江北”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年”为主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破难题、增活力、促发展,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落实职责规范考核
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中趋好
去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区委中心组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个必须”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多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难题,并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及时调整区安委会组织结构,由政府“一把手”任安委会主任。
优化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014年,区安委办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完成了我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调整江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职责设置及工作规则和组成人员的通知》的拟定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
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我区制定实施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共性与个性”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区政府与8个街道(镇)、1个工业区、19个责任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各街道(镇)、部门与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区长与各副区长、街道(镇、工业区),各副区长与分管部门签订了“条块共管”责任书,各职能部门与重点单位签订了“叠加式”责任书。2014年,全区共签订区—街道(镇)—村(居)—企业四级安全生产责任书7361份,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明确。此外,通过优化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根据市对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办法,以量化、可操作为目标,将考核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根据部门职责情况,分行业制订考核办法,充分发挥区安委会综合协调职能,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对各行业部门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大专项行动开展等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记录,进一步加大日常考核在全年考核中的权重,将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有机结合,增强了考核的科学性,有效推动了各职能部门、街道(镇)安全监管职责的落实。
严密组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依据《江北区工贸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江北区工贸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该局采取“政府推动、企业申创、机构指导、政策激励”等措施,全区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累计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128家,圆满完成市、区两级创建任务指标。
另外,区安监局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周密筹划,深入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设立了宣传发动、安全文化、隐患治理、应急演练四个主题周,坚持宣传教育“三贴近”、“三面向”原则,集中组织开展了万达广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日活动、来福士商务综合体消防安全演练、“安康杯”竞赛等27项系列宣传活动,并在《宁波日报》发表《守住筑牢红线关键在基层》理论研讨论文,先后培训人员10294人、开展知识竞赛25次、举行演练25次、悬挂标语456幅、张贴宣传画近1520份、刊出黑板报140期、展出图片15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群众5万余人,进一步增强了全区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坚持早筹划、早准备、早着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先后组织专人收集新《安全生产法》解释、解读资料20余份,区委组织部、区安监局联合举办了全区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区安监局面向企业先后印发《安全生产法》1万余本,发公开信8000多封,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1500多人。此外,深入开展和积极参与“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暗查暗访专项行动、江北区北旅游线周边非法买卖油品专项整治、社会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121”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伤事故易发企业联合检查、重点项目安全督查等行动,全年共检查企业183家,受理举报27起,立案处罚22起、结案18起,罚款73.2元。
“八打八治”行动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去年,针对台湾高雄燃气爆炸、江苏昆山金属粉尘爆炸等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学习贯彻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区政府召开全区安委会(扩大)会议,专题部署全区安全生产“八打八治”专项行动。
区安委会制定下发了“八打八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上下对口”原则,由区安监、发改、交警、交通、公安、农水等部门牵头负责,会同属地街道(镇),突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三场所两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海洋渔业等八个重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共组织执法检查组195个,出动检查人员3250人次,联合检查25次、暗访抽查125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及场所1481家,共排查治理事故安全隐患1617处,挂牌督办整改省、市、区重大事故隐患17处,停产停业整顿企业8家、关闭企业9家、行政处罚23万元。此外,区安监局深化部署“三场所两企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专项整治,区安委办成立四个督查组,分批对街道(镇)开展可燃爆粉尘企业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区安监局还积极与区广电中心、江北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及街道(镇)进行对接,采取电视滚动字幕、LED屏幕、报纸、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氛围宣传,注重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协管员实施安全巡查;注重与服务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发现隐患的单位实施“提前介入”监管,为企业提供服务指导;注重与预警相结合,及时分析研究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三场所两企业”等高危企业编发安全预警通告,提出预警措施。为全区生产经营单位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依托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施企业隐患自查“增量扩容”工作,共纳入企业2009家,比2013年新增1400多家,累计排查治理隐患17133处、整改率达100%。
江北创新机制提安全监管实效
去年,我区继续把推动监管机制创新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探索通过机制创新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实效,完善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制度。按照“四不两直”要求,4月份出台了《江北区安全生产暗访抽查工作制度》,由区安委办牵头对企业进行不定期暗访抽查。
据悉,区安监局全年共开展暗访暗查21次,抽查企业97家,督促各街道(镇)、工业区及行业部门跟踪消除隐患340处。有序推进网格化管理创新工作,去年4月初,区安委办制定了《江北区安全生产管理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划分区—街(镇)—村(社)等三级网格,明确职责,推动“网格化管理、协管式巡查”的管理模式,坚持试点先行,在洪塘、中马两个街道试点基础上,9月份在全区街道(镇)全面推行,实现了网格化管理全覆盖。为避免网格化管理重形式、走过场,该局从抓基础、抓规范入手,明确了各街道(镇)“2014年底30%达标、2015年底80%达标、2016年底100%达标”的工作目标,并及时总结网格化试点经验做法并向区两办、市安监局报送了《江北区探索建立“村(居)绩效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创新做法》专报。
此外,为了深化安全生产“服务外包”社会管理,区安监局基于“五五工程”,引入市场机制,签订服务协议,采取政府和企业出资购买安全服务的方式,与安全机构、安全专家密切合作,充实力量、扩宽专业、扩大覆盖面,为企业安全把脉问诊,服务隐患治理,取得了较好效果。通过修订完善《江北区村(社区)安全生产协管员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安全协管员制度,采取业务培训、每月巡查、每季考评、巡查补助等措施,编织了一张覆盖较广的安全生产巡查网络,优化了安全协管员绩效管理机制。还选定慈城镇为试点单位,通过完善“两重点、两着力”,重点排查文保单位、古建筑、木结构老房子安全隐患、重点排查老城区消防设施完好情况;着力开展老城区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开展节前节后烟花爆竹联合检查,积极探索建立老城区综合安全常态治理机制。
评论
牢记责任重于泰山
安全生产大于天,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以对生命、家庭、企业和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理念,我区应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安全基础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促进各项事业健康良性发展。
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完善安全生产措施,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安全监管。只有思想认识上坚定到位、制度保证上严密周全、技术支撑上科学先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才能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形成“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格局,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落实到人头,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另外,要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各地各部门都应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建立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制度出台后,不能挂在墙上做摆设,流于形式图应付,要一以贯之地抓好执行,让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地生根,发挥作用。
抓好安全生产,必须对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零容忍”。要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管理,继续深化“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坚持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全覆盖。各地各部门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依法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因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依规查处,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终端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