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
当前,人民法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和地位更加突出。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法制意识显著增强,通过诉讼渠道寻求司法救助不断增多,司法需求增大。同时,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和司法公正给予极大关注,法院面临的责任与挑战更大了。为了提高司法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的现状,人民法院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需要立足自身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职责,抓住根本点,找准突破点,把握关键点,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强化司法审判的延伸功能和服务功能。
方竹平法官作为先进典型,他的办案经验已经得到肯定。成立以法官个人姓名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对化解社会矛盾具有独特的优势,不仅可以强化法官调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还通过调解化解纠纷,做到突出和谐司法、民本司法的宗旨,达到优化司法的效果。
小小调解工作室,大大社会和谐之舞台。区人民法院“方竹平法官调解工作室“自去年3月成立以来,在区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方竹平的带领下,坚持调和、调顺、解忧、解难,讲群众听得懂的话,办对群众有利的事,积极探索和创新基层调解工作,从“判”到“调”,既最大程度地避免了双方对簿公堂的局面,也让主观尖锐的矛盾回归于平静客观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对推动整个和谐社会大环境的构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赢得了群众的拥护。一年来,工作室共调处民商事纠纷619件、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纠纷207件、接待调解咨询547人次。
轻诉讼,重调解,这样的基层法官调解工作室确实很有必要,我们也希望“方竹平法官调解工作室”能发挥自己的独特作用,对面上构建多元调解体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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