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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北电子报(总第 953 期)

区法院民事案件近八成调撤
/   江北新闻网  05-18 08:35

    日前,记者从区法院获悉,今年以来,区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把大量民事案件纠纷消除在基层,最大可能将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民事案件调解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既需要承办法官的大量时间和精力,又需要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据介绍,近年来,区法院切实将服务理念贯穿到案件办理全过程,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大力开展诉讼调解,并着力构建诉调对接,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支持和指导力度,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互动与衔接,并总结出民事案件“多次调查、多次约谈、多元调解”调解“三步法”。今年1—4月份,该院办结民事案件925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有714件,调撤率达77.18%。
    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寻找利益切合点,促成双方和解,法官从阅卷到庭审,都要认真分析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切合点,为此,承办法官就要深入了解案件事实。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为彻底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多次走访当事人所在的村、社区,了解事实争议的焦点和双方产生矛盾的细节。在今年的一起相邻纠纷老信访案中,承办法官曾先后二十余次查勘现场,用诚心和耐心感动了当事人,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同时,为及时解决纠纷,促成和解,承办法官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约谈,将调解贯穿案件全过程,不轻易放弃调解机会,切实把准调解突破点,做到思考细、调查细、调解细,利用亲情劝解、行政参与等因素来向当事人讲法析理,阐明利弊,让调解融合案前、案后、案内、案外,以达到解纠纷、化积怨、促和谐。此外,为方便群众诉讼,区法院还设立了接待室、休息室等,并将诉讼指南、诉讼风险提示等内容阐释给群众。建立了以法庭为中心的便民诉讼服务站、点,对小问题、小纠纷、小数额案件,本着从简、调解、速结原则速裁,让案件“进门诉讼,出门事了”。
    此外,为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区法院充分发挥多元化解的功能,积极发挥法官联系街道、村镇制度,积极邀请当地调解组织、治保干部、群众威望高的人员等参与调解或协助调解,力争诉前化解纠纷。同时,该院还重点给从下岗职工、农民工、“五保户“、残疾人等最困难的群体以必要帮助,除实行费用缓、减、免外,还实行法律扶贫、司法救助等救济,如为赡养案件的老人向民政局申请困难补助,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者联系就业单位,尽力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得到“实惠”,促进矛盾真正化解。

    记者 米兰 通讯员 李明敏 王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