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宁波工程学院拆迁项目的顺利推进,昨天,区法院在区征地拆迁办、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及甬江街道办事处的配合下,依法对经行政裁决、已过搬迁期限仍拒不签约搬迁的甬江街道一户拆迁户实施了强制拆除。
据了解,宁波工程学院拆迁项目共涉及拆迁住宅366户,非住宅23家。据了解,为配合项目顺利进行,拆迁项目启动至今,已有超过92%的住户签订拆迁协议并陆续搬迁,但仍有个别住户提出不合理要求而拒迁,严重影响了宁波工程学院项目的进程。
此次被拆除的房屋位于甬江街道联成村新陈家庄31号。拆迁启动后,甬江街道拆迁办工作人员曾多次上门做工作,解释相关拆迁补偿政策。但该拆迁户始终坚持其不合理的补偿要求,致使拆迁协议一直无法达成。拆迁人依法申请行政裁决,但双方仍无法达成协议。在行政裁决生效后,区法院对不履行裁决的拆迁户,依法作出了强制执行决定。
当天,区法院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依法对该户住户房屋进行了强制腾空搬迁,工作人员认真地对拆迁房屋内的物品进行了登记清点,之后对拆迁房屋进行了拆除,拆除工作从早上7时开始,8时左右完成。
属地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拆迁人将继续依法对其他类似情况的房屋提出裁决申请,如拆迁户拒不履行裁决决定,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搬迁。强制执行后,提前搬迁奖励费等优惠政策将无法享受,损失较大,希望其他未签约住户能把握机会,顾全大局,支持工程学院项目推进。
记者 刘平 通讯员 周洵娴 潘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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