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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北电子报(总第 948 期)

幸福在拆迁中延伸
/   江北新闻网  05-06 16:59

支持拆迁:实现资产增值因为拒拆:错失搬迁奖励


    每次遇到连日的阴雨天,不少住老城区的居民就会为房子渗水问题操心,而家住洪塘街道的马阿姨却不再为此烦恼。因为拆迁,她住进了崭新的安置小区,基础设施的改善让她没有了过去的困扰。
    2010年,大庆新村一期非成套房改造项目启动,马阿姨一家住的房子面临拆迁。根据政策,她家可以分到一套96平米的小高层,考虑到自己的身体状况,马阿姨自愿选择了45平米的一套多层和20余万元现金。
    “拿着这20多万,我把新房子好好装修了一下,还留了一部分钱用来看病防老,现在的生活很是安逸。”马阿姨笑着告诉记者。
    然而,同样是这一地块的被拆迁户,却因为自己的“坚持”,而错失了许多。
    今年3月23日,区法院在区征地拆迁办、城管等部门及属地街道的配合下依法对已过搬迁期限仍拒不签约搬迁的两户实施了强制搬迁。
    街道拆迁办工作人员针对其中一户给记者算了一笔经济账:该户的房屋建筑面积近60平方米,房屋评估金额约84万元,算上装修及附属物,总评估金额约85万元。如果签约,他可以拿到房屋评估金额10%的提前搬迁奖励费,金额就是840000元×10%=84000元,这是一笔。
    除此之外,还有一笔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政策,按每月每平方米25元计算(最低每户每月按照1350元计算),如果选择期房,这笔补助费一直可以领到房屋交付后的四个月为止,而且从房屋拆迁许可证领取的当月算起24个月之后,临时安置补助费翻倍,这一地块的拆迁许可证是2010年5月领取的。
    也就是说,从2010年11月搬迁至2012年4月这18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总额为(约60平方×25元)×18个月≈27000元。2012年5月至2012年10月这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翻倍,总额为(约60平方×25元)×6个月×2≈18000元。
    那么,我们粗略地估算一下,仅截止到今年10月份,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总额就有约45000多元。
    然而,因为他过高的补偿要求,致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直未能签订,其房屋被依法实施了强制拆迁,所以,提前搬迁奖励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都没有了,光是这两部分,这一住户就损失了12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