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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北电子报(总第 934 期)

万千广厦托起百姓安居梦想
/   江北新闻网  03-28 08:56

编者按: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为了让所有百姓安居乐业,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城乡一体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同时积极开展农村住房集中建设,加快城中村改造,开展人才公寓和农民工公寓建设。如今,万千广厦正在托起我区百姓的安居梦想,一张集“租、售、改”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网正日益完善。

■租:廉租房、公租房“补”“租”并举
    “廉租房让我们低收入家庭也实现了‘住有所居’,一家人有了遮风避雨的窝,日子也有了盼头。”俞波边说,边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80后的俞波和丈夫没有固定的工作,平时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因为收入不高,一家人只能一直租房过日子,2007年,随着儿子的出生,生活更是捉襟见肘。
    去年11月底,俞波提出了廉租住房补贴申请,通过审核后,今年2月20日,俞波一家申领到了第一笔983元的房屋租金补贴。
    “去年5月初,我区开展了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调整工作,最低收入和其他家庭租金补贴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20元调整为28元,低收入家庭从每月每平方米13元调整为18.2元。”区房管处一负责人介绍。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区完成租金补贴调整和在保家庭年审,取消35户家庭享受资格,新增保障对象667户,全区在保廉租住房对象增加到2171户,累计发放租金补贴及租金减免超过86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从去年开始,我区还积极筹集实物配租房源,提高了实物配租比例。其中,应家一期1.02万平方米239套实物配租房源已于7月建成交付,目前可用于实物配租的房源达到350套,房源充足。“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家庭,如放弃实物配租选择租金补贴,其家庭租金补贴可在原基础上上浮20%,目前,我区实物配租比例已达到廉租住户的12%。”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除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将逐步成为保障性住房新的“主力军”,保障房供应也正在由“售”向“租”转变。
    据了解,目前,我区的公租房项目主要有二个:其中一个是应家经济适用房二期配建的220套公共租赁房,预计今年11月底可建成交付;第二个是谢家经济适用房南侧的公共租赁房地块,建成后,该项目将可以提供814套公租房,套型分40和60平方米两档,比例为2:1,项目已于去年9月底开工。
    目前,区住房保障中心已着手公共租赁房管理模式和实施细则的制定,争取尽早建立起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为后续的规范化管理打好基础。

■售:经济适用房实现“应购尽购”
    春日的阳光,斜斜地洒在应家经济适用房一期小区内,居民曾先生躺在新居的床上,心中满是惬意和知足。
    3年前,一次意外事故,让正当而立之年的曾先生高位截瘫,为此妻子只好辞职,专心在家照料他。为了给儿子看病,曾先生的父母将唯一的房子也卖了,此后,一家人只能靠父母的退休金生活。
    2009年,应家经济适用房一期开始申购,在核对申购条件后,曾先生提交了自己的购房申请,并获得了申购资格,通过努力,曾先生凑齐的房款。去年12月份,经过几个月的装修,曾先生一家欢欢喜喜地搬进了新居。
    “真好,终于有自己的房子了,76平方,两室一厅,舒适又宽敞。”说起房子,曾先生打开了话茬,“结婚后,因为买不起房子,一直和爸妈住在一起。后来,又因为我,爸妈把房子卖了,那以后就租住在乡下。”
    像曾先生一样,从去年底开始,应家经济适用房一期工程的700多户准购家庭都已拿到钥匙,部分住户已陆续入住新居。
    据了解,应家经济适用房项目分三期实施,总用地面积11.75公顷,总建筑面积为23.8万平方米,计划建成经济适用房1500套(包括非成套房改造安置房100套)。二期工程各主体已结顶,计划于2012年11月底交付使用。
    “目前配套设施正在逐步进行移交,商业、幼儿园、净菜超市、社区用房和卫生站等一应俱全。”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说,“也就是说,二期居民入住后,将可直接享受到比较成熟的公共配套设施,带来更多生活上的便利。”
    此外,三期工程已于去年11月底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由6幢11层经济适用房组成,共有房源433套,其中包括非成套房改造安置房100套,目前项目已完成桩基施工,正在进行地下室土方开挖,预计2014年3月底竣工并交付使用。

■改:百姓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
    “经过整治,小区面貌和以前相比真得是焕然一新。”说起老小区整治,孔浦街道红梅新村居民吕月意赞不绝口。
    她告诉记者,在老小区整治中,施工过程中为了不扰民,还没有使用脚手架,而是创新工艺用安全绳索吊着粉刷墙壁。同时,涂料的颜色、楼道的楼梯、绿化的品种等都考虑得非常周到,符合大多数居民的心意。
    为此,她还特意写了一封感谢信,并拿出500元人民币,请红梅社区张书记转交建筑队作为慰问金予以奖励。当然最后,整治工作负责人把钱退了回去,不过这一举动让整治工作人员受到了很大的鼓舞。
    的确,近年来,通过整治,不少老小区实现了“旧貌换新颜”:外墙和防盗窗粉刷一新,小区顶楼屋顶和自行车车棚房顶铺上了隔热层,以往困扰居民的漏水、墙面脱落等老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当然,老小区整治只是我区改善百姓居住环境的抓手之一,与此同步推进的还有非成套房改造。所谓非成套房,是指相对商品房而言,住房里面没有配备相应的卫生间、厨房等设施的住房,在非成套房区域内,集中居住着大量的住房困难家庭。
    为此,近年来,我区积极推进非成套房改造,2009年,启动了大庆新村一期非成套房改造;2010年底,又启动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非成套房改造工程安置房建设项目——天水家园以北安置房建设工程,该项目计划建房2200多套,主要安置非成套房住户。去年,我区的三个非成套房改造区域:孔浦一村基本完成拆迁;大庆新村一期完成签约1042户;义庄巷地块启动改造专项调研。
    此外,切实做好危房解危工作,去年对白沙街道戴祠巷2、3号实施了解危搬迁,庄桥街道的皇封桥新村6、7幢已完成纠偏解危、加固工作。

■延伸阅读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三类家庭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已取得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军产、宗教产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的家庭(市区范围内住房应合并计算,下同)。
    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具备一些条件,具体的收入条件由当地政府分类分层次确定。不过,《宁波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指导意见》指出,各区政府还可根据当地实际作适当调整。在基本满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的准入条件,逐步扩大配租房源供应范围,不断满足租赁需求。但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需要指出的是,公租房入住并不是终身制的,如不符合条件的,需终止合同并退出已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