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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北电子报(总第 932 期)

我区提高各类人群养老金待遇标准
/   江北新闻网  03-22 20:07
    本刊讯(记者 刘平 通讯员 王斌驾)本月初,我区顺利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补发工作,其中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88元标准增加,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68元标准增加。经过调整,1.5余名企业退休人员从中受益。
    在此基础上,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工龄)长短,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另外,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的每月再增加3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工龄)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具有教授级资格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30元;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资格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30元。增资后,全区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比去年底增加了205元。
    为保障更多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市人社局、财政局今年还出台了系列养老待遇调资文件。调整后,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生活费的原县以下集体企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原商业、供销、物资系统的保养人员,按原市革委会[1979]100号文件规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以及按甬劳险[1986]206号文件规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养老待遇每人每月增加130元,其中2012年4月30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的每月再增发30元;委托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放生活费的市属改制企业计划外长期临时工和保养人员的生活标准得到适当提高,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月110元调整为每月140元,未叠加享受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遗属和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计划外长期临时工和保养人员生活费的另予增发每月20元,年满60周岁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享受人员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增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为1档600元/月、2档550元/月、3档500元/月。
    另据了解,以上各类养老待遇调整后,均从2012年1月1日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