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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北电子报(总第 929 期)

加速土地流转 推进规模经营
我区农村土地流转率近八成
/   江北新闻网  03-15 20:09
    本刊讯(记者 赵海鹏 通讯员 汪佳丽 朱蔚)“土地在流转中‘活’了,我们收益更多了!”记者在洪塘街道裘市村采访时,听到不少村民这样说。该村不少人都把土地租给了专业合作社。村民陈祝年对记者说:“我家的土地流转给了绿艳果蔬专业合作社,每年可以获得6000元左右的租金收入,我也可以安心地做自己的小生意,再也不用两头跑了。”
    针对近年来民间土地流转日渐活跃的势头,我区从实际出发,在稳定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坚持“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
    拓宽土地流转渠道。按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理念,大力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土地流转,促进流转主体多元化,使土地流转从以前单一的农户之间流转向农户与农业企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共同参与流转转变。充分发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鼓励种植大户开展规模经营。同时,将土地流转与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相结合,既维护承包农户的权益,又保护种植大户的利益。
    近年来,我区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流转形式提高土地流转实效。其中,租赁主要指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委托给村经济合作社,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发包给大户或农业企业。季节性流转,主要指经营者根据生产需要,向农户包租土地的一个生产季节,同块土地在不同季节由不同经营者经营,如有些农户自己种植晚稻,土地闲置时租给蔺草企业种植蔺草。
    考虑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特殊性,相关涉农街道在土地流转工作中也进一步完善了相应的土地流转机制。在土地流转操作程序、流转合同签订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规定土地流转合同须由村经济合作社备案,街道合同管理委员会鉴证,全村性的土地流转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才能开展流转。
    据了解,目前我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3.9万亩,土地流转率达78.6%,共涉及农户近万户。土地流转推动了土地规模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同时也进一步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实实在在给农民带来了实惠,据统计,我区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224元,同比增长17.4%,连续第四年增幅高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