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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北电子报(总第 920 期)

公开开庭案件全部纳入旁听范围
区法院出台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工作机制
/   江北新闻网  02-23 21:31
    本刊讯(记者 米兰 通讯员 王翔)日前,记者从区法院获悉,为了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案件质量,该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
    该《办法》明确了旁听的范围和形式。所有公开开庭的案件都纳入了旁听范围,联络专员每周将开庭安排报送人大和政协相关联络人。旁听形式分为法院邀请或人大、政协主动组织的集体旁听和个人持代表证旁听两种方式。集体旁听要在庭审前给代表(委员)发放旁听证,并在旁听席划出特定区域供其就座。对持代表证自行旁听的代表(委员)应予以登记并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总。
    此外,为了强化旁听庭审的监督职能,改变过去代表委员“纯听审、走过场”的模式,该《办法》规定,给每位旁听代表(委员)发放庭审评议表,请代表(委员)就法官的仪容仪表、法言法语、程序合法性、实体公正度、驾驭庭审的能力等方面,对庭审活动进行量化考评和整体点评,并与该院内部的庭审评查相结合,由代表(委员)联络办公室对庭审评议表予以收集和梳理,并适时组织座谈,集中听取对庭审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好的意见和建议将通报给承办法官及庭长。同时,该院在七天内向人大、政协相关联络人或代表委员本人作出反馈。
    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法院积极组织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既加强了法院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增进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审判活动的了解,又促进了法院司法水平的提升,为我区营造了良好的区域法治环境。
    据悉,该院成立了代表(委员)联络办公室,并设置了代表(委员)联络专员,负责与区人大法工委、政协社法委沟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