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14日至2月18日召开,2月13日安排代表报到和召开预备会议。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政府代区长丁晓芳关于江北区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北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北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区财政局关于江北区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北区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2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谷裕关于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兴宥关于江北区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杰关于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选举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江北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选举江北区人民法院院长、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江北区出席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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