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孔浦街道安监站的工作人员上门为烟花爆竹零售点送上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相关宣传材料。据悉,今年我市烟花爆竹可以销售和燃放的时间为2012年1月21日至2月7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十六)止,共18天。魏小捷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