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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北电子报(总第 905 期)

我区临时性减征社保费两千万元
/   江北新闻网  01-12 21:21
    本刊讯(记者 金璐琦 通讯员 郭太云)日前,记者从区社保所获悉,去年我区实行临时性减征四项社会保险费的政策以来,仅12月份全区各企业(个体户)共计减征金额约2270万元,涉及7104家企业(个体户),惠及11.3万人。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帮扶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我区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对依法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困难企业和在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过程中需要大力扶持的企业及其它用人单位,临时性减征1个月应由企业(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
    据悉,减征对象覆盖了我区大部分生产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十大重点行业淘汰类企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企业,列入国家和省、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企业及金融、电力、房地产、原油生产、烟草和通讯等行业(企业)不在此次减征范围之内。集中减征工作已于2011年12月份执行完成。
    此外,目前有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提出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12年之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